各县(市)区教科所(室):
根据《宁波市德育专项个人课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由各县(市)区教科所(室)为管理主体,请于5月份集中加强2011年度德育专项个人课题中期指导,鼓励指导形式多样,重在引导广大教师扎根一线教育实践,提高个人科研素养。如发现优秀课题,望能着力跟踪,加强指导并作重点辅导和推荐。结题程序、形式要求及时间安排,同于去年,10月份上交小论文,小论文评奖通过即视为结题。
未尽事宜请联系市教科所德育研究室,张老师,87294936,lixinnb@sohu.com.
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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