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科所(室),直属学校(单位):
根据浙教科规办[2015]5号《关于评选第三届长三角地区教育科研优秀团队、教育科研优秀个人和教育科研优秀论文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教育科研优秀团队评选范围:各市教育科研管理部门、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和成人教育学校。
(二)教育科研优秀个人评选范围: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和成人教育学校从事教育科研工作并取得突出业绩的教师和专职教育科研人员。
(三)教育科研优秀论文的评选范围:各级各类从事基础教育和职成教育等学校及其个人,在2012年10月以来所取得的教育科研成果,可以是论文或成果报告。已获省级以上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的不再参评。
二、申报条件
1.教科研优秀团队、个人评选条件见附件1。
2.申报的教育科研优秀论文。此次申报优秀论文可以是一般论文,也可以是成果报告。但都要求突出论点、论据、论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侧重反映教育教学第一线的经验、成果。行文规范,文责自负。公开发表过的论文需提交发表的封面、版权页及全文;未公开发表的论文或成果报告字数在1万字以内,用宋体5号字、A4纸装订。格式包括标题、摘要、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
三、推荐数量
按文件规定,宁波市推荐第三届长三角地区教育科研优秀团队5个,各县(市)、区可各推荐1个;教育科研优秀个人7个,各县(市)、区可各推荐1个;教科研优秀论文24篇,各县(市)、区可各推荐1—2篇。
直属学校(单位)可推荐教科研优秀团队或教育科研个人1个,两者选其一;教科研优秀论文可推荐1篇。
四、申报要求
1.申报教育科研团队和教育科研优秀个人的单位、学校和个人需要填写和提交相应的《申报表》纸质材料一式四份(见附件2、3),同时提交电子稿。
2. 申报优秀论文需填写和提交以附件4作为封面的纸质材料一式四份,同时提交电子稿,要求:①如是发表的论文将评选封面(附件4)、刊物封面、版权页及全文合并在一个PDF文档中提交;②如是未发表的论文或成果将评选封面(附件4)和正文合并在WORD文档中提交。
推荐工作由各县(市)、区教科所(室),直属学校(单位)视各自具体情况在分配数额内进行,统一汇总有关纸质材料,并填写提交汇总表电子稿,寄(送)市教科规划办(电子稿发到邮箱sy0300@162.com)。宁波市送报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20日,经市级评审后统一上报,逾期恕不受理。
希各县(市)、区教科所(室),直属学校(单位)认真做好推荐工作。联系人:沈 莹,联系电话:87287693。
附件:
1.长三角地区教育科研优秀团队、教育科研优秀个人申报条件
2.长三角地区教育科研优秀团队申报表
3.长三角地区教育科研优秀个人申报表
4.长三角地区教育科研优秀论文评选封面
5.长三角地区教育科研优秀团队、优秀个人、优秀论文汇总表
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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