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度宁波市中小学(幼儿园)青年教师队伍建设“卓越工程”专项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教育局,大榭开发区社会发展保障局,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宁波国家高新区教育局文体局,宁波杭州湾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各区县(市)教科所(室),各有关直属学校(单位):
根据2016年度宁波市中小学(幼儿园)青年教师队伍建设“卓越工程”专项课题管理协议,现对有关结题事项要求如下:
1.各区县(市)教科所(室)组织结题前辅导,由课题负责人总结辅导情况(500字以内),加盖学校公章和区县(市)教科所(室)公章。未参加辅导者不得结题。
2.申请结题评审时须提交以下材料各一份:①结题辅导总结;②结题申请表;③目标管理协议书复印件;④研究报告和相关附件。
3.市教科规划办统一组织专家根据《目标管理协议书》进行结题评审。验收合格后签发结题证书。
4.结题材料上交截止日期5月4日。验收不合格或未提交材料的,则取消该课题的立项,课题组负责人必须在取消立项一个月内退还课题资助经费。
5. 联系人:宁波市教育科学研究所,沈莹,办公电话87287693。
请各区县(市)教科所(室),各有关学校教科室通知课题负责人按要求做好结题工作。
附件:1. 2016年度宁波市中小学(幼儿园)青年教师队伍建设“卓越工程”专项课题立项名单
2.《宁波市中小学(幼儿园)青年教师队伍建设“卓越工程”专项课题结题申请表》
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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